一个律师遭传唤的经历:
今天是2012年4月2日,我又想起了一年前的4月2日,被朝阳区公安分局传唤的经历。
当天下午近五时,一个穿便衣中年男子和一个穿警服的年轻人推开了我房门,问我是不是刘晓原?我回答后,他们问我怎么住到这里来了?我解释道,这是老乡单位的住房,老乡经常在外地做业务,让我住在此处也可帮助看管物品。中年便衣男问我,有没有经过人家公司领导同意。我说,我的老乡也是公司领导。
他表示要找我谈一谈。我说,请你们出示一下证件。中年便衣男就说,他们是朝阳区公安分局的,他还指着穿警服的年轻人讲,我们是警察。我说,必须要看证件,中年便衣男反问,有必要吗?我说,很有必要,因为警察法有明确规定。
穿警服年轻人,掏出身份证大小证件(标有名字工作胸牌,而不是警官证)给我看了一下。我要中年便衣男也亮一下证件,他说实在是没有必要。我表示,哪只能与亮了证且穿了警服年轻男谈。中年便衣男见我较真了,就从袋里掏出一个身份证大小证件给我看了一下。我说,有什么事你们就说吧?中年便衣男表示,要我随他们到派出所去谈谈。说完,提了我的电脑包就走,他们开的不是警车,是普通小车。
到了潘家园派出所,把我带到一间询问室。他们没问我什么就离开了,不一会,进来两个穿警服警察,说是派出所的领导,但没有亮警官证。因是在派出所里,他们也身穿了警服,我就没有再较真。
他们问了我基本情况后,就问我怎么认识上海李天天律师经过,为何会在网上发帖寻找她。我解释道,在当年上海袭警案中,李天天律师也关注杨佳案。后来,我接受杨佳父亲聘请去了上海,李天天律师来与我们见过一面。之后,再也没有见过面,但是在网上是会聊天。二月十九日晚,李天天在男朋友家中被上海便衣带走,他男朋友给我打了电话,李天天此前与男朋友说过,万一她出事了,就请刘晓原做律师。我问李天天男朋友,这些便衣是什么人。他说有黄浦区公安分局北蔡派出所警察。我通过网友找到派出所电话,电话打过去后,派出所称,没有带过一个叫李天天的律师来派出所。我就在网上开始发帖,称,2月19日晚,上海律师李天天男朋友打来电话,说李天天律师被辖区便衣警察带走了,但我打电话问派出所,接电话警察说没有带走一个叫李天天的律师。那么,李天天律师是不是被失踪了呢?
之后,为了寻找李天天律师下落,我还在QQ群了发了消息。发在微博里的消息,后来被删除了,我继续再发。
警察给我做的笔录短,时间不到半个小时,除了简单我问基本情况,就问了发帖寻李天天之事。别的再也没问。
我在做完笔录后,朝阳区公安分局国保来到询问室,说要检查我的电脑。我使用的是六年旧笔记电脑,带我到派出所时,没有把外接电源带来,电池电源早已不能使用。他们就要我回住地把外接电源拿来。随我去拿电源线是另一个穿便衣警察,还叫上了一个保安随同。到了我的房间,他们要我说出邮箱和QQ密码,然后就在网上搜索,还从我电脑里复制了一些材料。
我以为,他们查了这些材料后,也就不用再随去派出所了。没想到,等他们做完了这些,仍然要我再去派出所。再次到了派出所后,让我一人呆在询问室里,叫一个保安看着我,我上厕所保安也要跟着,此时,两个国保已不知去向。好在没有收缴我的手机,我乘询问室有点信号时,就给朋友们发了短信。当然,也给艾未未发了。
晚上九时许,讯问我的派出所所长进来了,他问我是否吃了晚饭,我说你们的人给了我一个盒饭。我问他,什么时候可以离开?他称,还在再上级领导的指示。我再问他,带我来的国保去哪了?他说,好象是在楼上搞材料。我心里咯噔一下,心想这下问题严重了。
等到晚上十二时,有个警察拿了材料过来,要我在上面签字。我一看是整理的传唤材料,说我在网上发帖寻找李天天涉嫌寻衅滋事。另一份材料中,称我家属在老家无法通知。按照法律规定,书面传唤是要通知家属的。刚开始叫我去派出所,不属于口头传唤,因为国保只是要与我谈谈,也没有说是为何事。这种情况,应是属于“喝茶”,不属于口头传唤。
我签了字后,警察并没有按规定给一份传唤通知书。我无法理解的是,在派出所询问我做笔录时,明明问到了我家属的情况,也提供了家属的电话,怎么就联系不上家属呢?
我以为,事情已经谈完了,法律手续也办了,自己就可以离开走了。没想到,还是不让我走,说让我继续等待。
到了三日凌晨一时多,又来了两个警察,说要带我去朝阳区公安分局法制处与领导谈话,我说这不是已经谈了吗?为何还要去法制处谈?我问,你们这是要拘留我吧,让法制处谈话审批?警察称不是,这是办案程序。
我心里猜测是要被拘留了,我赶紧给家人发了短信,说自己可能会被拘留。
我以前办案到过多次朝阳区看守所,但没有注意到法制处与看守所同在一个大院办公。在警察开车带我去法制处的路上,我凭感觉这是开往看守所。
到了法制处办公大楼,已是三日凌晨近二时,大楼的大厅里,还有很多社会人员在此等候,不知他们涉嫌了什么违法犯罪?
到凌晨三时,带我来的警察叫我去法制处。在一间不大的房间办公桌旁,坐着一个便衣,他对面有一张椅子,可能是审讯椅吧?我进门后,他没有叫我坐在椅子上,我站在门的旁边,他问了我姓名后,再问为何要发帖寻找李天天?我简单作了回答。他反问我,知道突尼斯事件吗?我当时还没反应过来,赶紧反问什么突尼斯事件?他说,就是茉莉花事件。我说,自己与这起事件无关,也没有发过这方面帖子。我讲完,他就说可以了。带我来的警察就说,可以走了。在回去的路上,警察称我的违法行为轻微,给予口头警告。
警察开车把我送回住地,已是三日凌晨三时许,下车时,警察对我说,给一天时间,赶紧搬家。
我从3月13日,从海淀区搬到朝阳区潘家园附近居住仅二十天时间,其中还去福建出差办案五天。
虽然我是一个律师,被他无端地一弄,心里还是很恐惧。
我以前在海淀区居住了七年之久,在海淀区最后一个住处居住长达三年。在去年一月时,房东说三月份租期届满后,就不再租房给我了,建议我搬走。
一开始,房东并不告诉我原因。三月十二日,我从日本东京回到北京。当晚十时,海淀区警方来找我谈话,房东还在郊区也被警方叫回。房东吓得要命,要我立即搬走。此时,房东才给我说了实话,说是辖区派出所不让她租房给我。
我以为,自己从海淀区搬到朝阳区居住后,朝阳区警方也会不高兴。故找了一个发帖寻找李天天的借口,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我一下,逼我离开朝阳区。当时,我没有去细想可能是有其他原因。
三日凌晨三时许,我回到住地后,给艾未未发了短信,说我已出派出所回到了住地。他当时还没睡,回复短信说,没事就好,早点睡吧!
我回到住地后,一晚没睡着。我实在是想不通,在网上发帖寻找一个上海律师,又没有号召网民去围观派出所要人,怎么就涉嫌寻衅滋事了?竟然还会被传唤十个小时。
三日上午八时许,我准备给艾未未打电话,要他派司机帮我运行李。准备打电话时,在新浪微博上看到消息,说艾未未在国际机场被带走了。
我还以为这是以前发的消息,现在又被人给重新转了出来。早在2010年12月上旬,艾未未要出国去,他已过了边检出关,正在候机楼里候机,他助手发了消息,我们在推特上质疑,为何把艾未未给放了出去。当时是特殊时期,很多人都出不了境。我们在网上一闹腾,边检最后还是把他给拦了回来。
我再仔细看了微博,才知这是新消息,我给他助手打电话,消息得到了证实。我也给艾未未打了电话,他的手机已经关机。
艾未未被带走后,我象以往关注其他重大案件一样关注他的案件,也接受了很多电话采访,还写了质疑办案程序文章。在被司法局约谈后,不知是不是我没有“悔改”原因,四月十四日晚,我又被警方带走,类似“休假式治疗”五天,直到十九日傍晚恢复人身自由。。。。。。。
徐友渔先生在《克服恐惧也是爱国》一文中称,爱国形式多种多样,“克服恐惧也是爱国的表现”。他在文章中还提出,“从某种意义上说,律师是帮助人们克服恐惧和建立爱国心的高尚职业。捍卫法律和公正的律师是一切守法公民的一道安全屏障,使人们对国家的正义有信心。”
是的,捍卫法律和正义的律师,也许能比较好地维护民众合法权益。可是在一个崇尚人治的社会,律师也会被无端传唤和失踪的年代,律师又怎么能肩负起帮助民众克服恐惧感的神圣职责呢?
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唤,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,但是让我终生难忘!
附博文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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